(四)注重激发活力精简监管事项。《方案》明确了36项取消、下放和授权事项在股权激励、工资总额、薪酬管理等方面依法加大授权和放权力度主要基于以下考虑:一是对法律法规依据不充分的予以取消;二是属于企业经营自主权范围、与管资本要求不相适应或者可以借助市场机制发挥作用的事项原则上予以取消或下放;三是授权放权不搞“一刀切”不设时间表成熟一家、推进一家并进行跟踪评估根据实际情况动态调整授权事项。
http://www.kangdaoai.com/m/389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