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疫苗监督管理工作。设区的市级、县级人民政府承担药品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以下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疫苗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预防接种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与疫苗有关的监督管理工作。
(二)加大建设投入。建立健全政府、企业、社会相结合的应急管理体系投入机制扩大应急管理专项资金规模发挥财政资金引领带动作用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应急管理事业建设促进全省应急管理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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